最近,許多“單獨”家庭期待南京儘快實施“單獨二胎”政策。雖然省相關政策還未正式出台,但是大家都明白,必要條件之一是就是夫妻中有一方要為“獨生子女”,到底自己算不算符合呢?不少人弄不清楚。
  張女士和丈夫是一對80後夫妻,女兒5歲了。張女士有個弟弟,丈夫有個哥哥,夫妻倆一致認為,獨生子女太孤單,想再生一個孩子。“前幾年‘雙獨二胎’放開了,我們不符合。最近‘單獨二胎’都要放開了,我們好像還是不符合。”張女士失望地說,最佳生育年齡不等人,她有些心急了。前不久,丈夫的哥哥打來電話稱,他們全家要移民到美國了,國籍也要改。張女士心裡一動,既然丈夫的哥哥都不是中國公民了,那麼丈夫現在應該能算獨生子女了吧?
  揚子晚報記者就此情況咨詢了南京市人口計生委法規處,工作人員表示,對於張女士的公公婆婆來說,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出國改國籍,仍屬於生育兩個孩子,不屬於獨生子女。
  而且,有同父異母、同母異父兄弟姐妹的也都不能算獨生子女。雙胞胎也不能算獨生子女。此外,兩個孩子,如果一個孩子夭折了,剩下一個孩子能算獨生子女嗎?這得看具體情況,如果一個孩子是在另一個孩子出生之前夭折,第二個孩子才屬於獨生子女,否則也不算。
  據市人口計生委測算,2002年以來,南京“已婚涉獨”家庭(包括單獨、雙獨)規模近27萬個,其中“單獨”家庭不少於10萬個。市人口計生委提醒,在省里“單獨二胎”新政落實之前,計生還將按照現行法規執行。所以,符合新政條件,有二胎生育意願的“單獨”家庭最好別冒險趕在新政落地前搶生“二胎”。根據省計劃生育管理條例,現在生二胎都必須先來申請《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》。揚子晚報記者 徐兢  (原標題:哥哥改了國籍,弟弟算獨生子女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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